一、法人承擔的責任和風險是什么?
1.法定代表人越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2.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費、不得乘坐高鐵星級酒店、限制買房買車、子女教育;
3.龔
基于抽逃出資、違規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在國內侵犯他人利益,導致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犯罪的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4.如果公司涉及刑事指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相關責任人員,也要負刑事責任,比如三鹿奶粉的田文華,天津海瑞的于學偉等。都直接承擔刑事責任。 二、誰當法人更合適?
1、誰的投資額大,誰就是法定代表人;
2.誰負責主營業務,誰是法定代表人;
3.如果所有投資者都不參與經營,可以選擇公司總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
4.以上都不合適。因特殊原因,可以聘請外部人員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實只要我們合法經營,遵紀守法,不被允許開具增值稅發票,法人代表是沒有風險的。即使公司出現巨額虧損,債務無法償還,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股東一樣,按照自己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最高責任是注冊資本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