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修訂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明確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最后一次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之后如果申請不到,可以給參展商六個月。延期期滿未提出申請的,其注冊商標予以注銷。
只是商標續展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了繼續使用商標,最重要的是維護專利權。商標的商業價值是企業手機在東莞香港公司注冊這么長時間的商業運作的研究結果,商標的所有商業價值都遠遠高于商標續展的商業價值,因此不續展的商標商業價值將會喪失。
而且商標續展手續簡單,可能性低,一周時間短。商標續展只是審核主體資格的方式。申請續展注冊認證后,商標專用權可以延長10年,無需實質審核下一階段。一般一周比商標注冊短很多,可以快速完成。
重要的是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這種無形資產只能比有形資產具有更大、更結構化的競爭力。一個商標可以使用十年。這期間一定是通過企業的一般政治宣傳和推廣,積累了東莞港公司注冊的服裝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商標續展,就是為了讓這種信譽能繼續保持下去。商標更新更有效地維護了企業的
。
即使商標續展后仍在使用,企業仍然可以出售該商標,并在一定程度上續展以使用該商標。企業經營這么久的商標被撤銷了,企業還沒有省下這么多心血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