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注銷全部或部分商標的立法程序,商標的注銷意味著商標權的消亡。
部分取消商標意味著該商標在新加坡注冊公司部分產品上的注冊將被取消。注銷程序完成后,該商標不能再用于被注銷的產品。取消第一時間仍在使用的商標也不過分。可以讓需要的人再次取消,不節約優質商標自然資源。
商標撤銷的發生基于以下三種情況,說明撤銷一個商標所需的主體資格和行為前提。
場景一:商標所有人本人立即向商標局提出全部或部分注銷商標的申請。如果商標局批準注銷申請,從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商標主管機關整體或部分過熱,意味著新加坡注冊公司的商標所有人仍然擁有政治上使用該商標的基本權利,仍然被允許標記和使用該商標。
場景二:需要商標所有人死亡后一年內未能同時繼承或變更商標的,任何人都可以注冊該商標,只需提交這種情況下前提成立的確認,無需支付。
場景三:十年有效期屆滿,權利人未能同時續展商標的,商標局將系統撤銷該商標。這種情況一般認為是讓商標權自然消亡,權利人已經不管了,懶得去辦理注銷手續。小琪認為這也是導致許多商標蟄伏的主要因素之一。很多商標注冊后不使用,權利人不愿意辦理商標注銷手續而讓其報廢,使得其他需要使用商標的人束手無策。
商標注銷程序有三種:
一、商標注銷申請文件:《商標注銷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副本、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函及申請文件均為中文,并應提供英文譯本。
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文件。
三、商標局核準申請,撤銷商標,發布新聞稿。
以上是商標注銷分為三種情況。申請人要提前知道。如果商標注冊順利,因為一些挫折沒有使用該商標,那么申請人也可以轉讓該商標,從而避免節約該商標的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