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所有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明確規定,同時辦理續展手續;之后如果不能兼營,可以給半年寬的展商。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后一期有效期滿之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該商標予以注銷。”
商標忘記續展的,專利權被撤銷。此時,中小企業不能申請相同的商標,需要一年時間才能申請到相同的商標。但是,中小企業知道自己有把握申請順利嗎?商標的商業價值越高,被注冊的風險就越高。
1.續展申請被批準為公司注冊代理人后,商標局將根據申請表中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收到申請人的續展證明。
2.續展申請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將根據申請表填寫的地址,以郵件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改正。
3.如因其他因素不能批準續展申請,商標局將根據申請表中填寫的地址以郵件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申請人向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續展申請,商標局將不會與申請人有任何往來,所有往來信函都將發送給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類型按照《商標證書》認可的國際分類類型填寫。
商標續展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商標注冊機構的商業價值非常高。為了維護專利權,中小企業最大的需要是在第一時間繼續商標更新,盡管是新的
也可以調商標所有權,但與商標續展相比,其可能性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