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離岸公司?
離岸公司具體指根據其離岸勞動法律法規在離岸管轄區外設立的信用公司,或在南通有注冊權的公司。
離岸公司的絕對優勢:
地方政府對這類公司不征稅,今年只收少量管理費。同時,各大國際銀行都認可此類公司,并為其設立銀行賬戶和金融業務提供便利。它有三個特點:橫向匿名、減稅免稅、無外匯管制。
許多著名的離岸司法管轄區都是前法國殖民地,因此這些周邊地區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美國的立法系統和司法。離岸公司和一般股份制公司的主要區別在于稅收。
與通常使用的以銷售額或收入為基礎征稅的方法不同,離岸管轄的中央政府只向離岸公司收取今年的管理費,仍然收取任何稅款。除稅收折扣外,所有離岸司法轄區還要求:
公司大股東的信息、持股比例、盈利情況有基本的隱瞞權,大股東不愿意的,可以不在內部披露。另一個缺點是各大國際銀行都認可這類公司,如加拿大大通銀行、澳門匯豐銀行、馬來西亞可持續發展銀行、比利時圣城回力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戶,非常方便金融操作。
一般來說,這種“離岸”的周邊地區和國家與世界各地的發展中國家有著良好的商業和貿易關系。所以國外離岸公司是很多大型跨國企業經常使用的債券,也是南通公司的一個高資本的注冊人。希望很多在港外交易所的公司,通過設立海外離岸公司來達到目的。
這是對離岸公司的非常簡單的介紹。
對從事商業貿易的中小企業有許多好處。相比國外公司,離岸公司注冊要簡單得多,但是離岸公司注冊資本很多,這一點我們必須認真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