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介紹: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納稅銷售額,包括本年度一個陽歷的全部應納稅銷售額)超過司法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國際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一般納稅人識別的國際標準:
1.年度應稅銷售額超過司法部、商務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國際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確定一般納稅人限額。
2.年度應稅銷售額不超過司法部、商務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和新開業納稅人國際標準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確定小規模納稅人數量。
必須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具有相同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設置賬簿,根據正確有效的票據審核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
小規模納稅人變成普通納稅人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年度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必須向負責稅務機關申請確定一般納稅人人數;年應納稅銷售額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同時符合兩個明確規定的:有相同的生產經營場所;可以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設置賬簿,根據授權有效的票據審核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額度確定。一般納稅人的認定前提如下:
1.開業一年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前提條件:制造企業年應稅銷售額人均50元;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為人均80。
2.新辦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從開辦月份起一個月內;實繳資產為50萬港元。
3.企業注冊的快遞公司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實行綜合審核。如果政府總機構已經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單獨注冊快遞公司的公司也可以申請兼營一般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