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只要公司沒有尷尬的業務,我們就覺得可以申報零。如果我們申報零超過6個月,我們將被歸類為“異常家庭”
中小企業不熟悉零申報。但是你申報零收入嗎?不交稅和零申報一樣嗎?要知道長期零申報屬于非正常申報,不僅需要列為重點項目,還有征稅的可能。現在,邊肖收集了幾個罕見的對零申報的誤解,趕緊查了一下,找出了可能性~ ~
誤區一:免稅收入會申報為零
問:我的公司,水果批發公司,支付零星增值稅。已經按時提出減免稅申請。這個季節賣水果收入10萬,都滿足免稅的前提。可以申報零嗎?
答:不是,根據明確規定,增值稅減免稅情況下的應納稅額為零,但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向稅務機關申報。準確的申報方法是在申報表第12欄“其他免稅營業額”中填寫當期免稅收入。
誤區二:不改變公司名稱,不交稅,做零申報
問:我公司零星繳納增值稅,1月份銷售額25000元。我們可以享受小微中型企業免稅外資。我們能聲明零嗎?
答:不是,根據有關規定,你在享受國家稅收外商投資的同時,要向稅務機關報告真實情況。準確的方法是以投票變更公司名稱/1.03的日總額為基礎計算免稅收入,然后以免稅收入*0.03為基礎計算應納增值稅,填寫申報表相應欄目享受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