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流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公司收到后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收到時,公司應加蓋公章),載明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人權限;
(三)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的決議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提交股東會的決議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向董事會提交決議,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署。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五)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者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者蓋章。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注:本規范適用于按照《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以上項目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加蓋公司公章,并簽署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