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廣東省將從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改革,讓真正有退出需求、債務關系明確的企業快速便捷地退出市場。2月23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改革動員部署培訓視頻會議。
【/s2/】相比原來的一般取消,簡單取消能帶來什么便利?哪些企業類型適用?
一、基本原則
簡易注銷登記遵循自愿原則,符合簡易注銷登記條件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辦理一般注銷手續或簡易注銷手續。
二.適用范圍
【/s2/】(1)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應為以下四類企業之一(不含分支機構):【/S2/】
有限責任公司
非公司企業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
合伙商店
(2)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應屬于下列兩種情況之一:
取得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以下簡稱“未開業”);
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債權債務已清償(以下簡稱“無債權債務”)。
(3)在下列情況下,簡單的注銷程序不適用于企業:
參與實施國家規定的特殊準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被列入非正常經營名單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股權(投資權益)被依法凍結、質押或抵押;
有正在被調查、被行政強制、被司法協助或者被行政處罰的情形;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
簡易注銷程序已經終止,包括登記機關已經作出不受理簡易注銷登記或者不注銷登記的決定的情形;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注銷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工商登記預核準目錄執行;
企業簡單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不適用。
(四)適用于企業簡單注銷登記的特殊情況。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的,相關企業清算組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終止強制清算程序的情況下,向原強制清算人登記機關申請簡單注銷登記。人民法院決定宣告破產的,有關企業的破產管理人可以憑人民法院的裁定,向原破產登記機關申請簡單注銷登記,終止破產程序。
三.程序說明
減少業務鏈接
企業無需向登記機關申請向清算組及其負責人備案。但不免除企業的清算責任。企業在簡單注銷登記前,應當確保其清算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沒有未清償的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賠償、欠繳稅款等未了結事務,債權債務已經清償。
改變發布公告的方式
企業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前,應主動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和“簡易注銷公告”(http://gsxt.gdgs.gov.cn/)欄目中向社會公布簡易注銷登記申請、全體投資者承諾等信息(人民法院終止強制清算程序或破產程序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天,不收取任何費用。企業不需要以其他方式發布公告。企業應當自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簡化企業申請材料
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投資者決議、完稅證明、清算組備案證明、刊登公告的報紙證明等。,并只需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即可申請簡單注銷登記:
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書;
全體投資者承諾函(無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強制清算終止裁定或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程序終止裁定的材料);
委派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未委托代理人的,無需提交此材料);
營業執照正副本。
縮短批準注銷登記的期限
登記管理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公告期內未提出異議的企業,作出準予簡單注銷登記的決定。
增加提出異議的社會監督職能
公告期間,省地稅、國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等部門通過省政府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對企業公告信息提出異議的;利害關系方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欄目中的“異議信息”功能,對企業簡易注銷公告信息提出異議。公告期屆滿后,公示制度不再接受異議。對于公告期內受到質疑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單純注銷登記的決定。
強調企業自我承諾的誠信義務
企業應對所公布的簡易注銷登記申請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全體投資者向登記機關提交材料的承諾負責。全體投資者承諾函是監督管理的基礎。企業在簡易注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依法注銷注銷登記,同時恢復企業主體資格,將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相應權利。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投資者主張相應的民事責任。投資者違反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辦理簡易注銷登記所需的登記申請文件和提交材料的規格可從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dgs.gov.cn)門戶網站下載或在登記機關窗口領取。企業簡單注銷登記不需要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