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什么情況下會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收入定期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即2008年1月1日以后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注冊的需要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收入,從第一年至第二年、第三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什么情況下會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機構應當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證過程中有嚴重欺詐行為的;
(二)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相關的重大變化,或者兩年未填寫年度發展報告。
納稅人享受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應何時向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一)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應不遲于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納稅,每年辦理申報手續。
(二)享受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待遇的第一年,應在結算繳納前,申報定期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不變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