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電子稅務局相關規范〉的通知》(國稅發〔2016〕147號),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減免稅核算規則,對新電子稅務局、舊電子稅務局和網上電子申報系統的相關申報模塊進行了統一規范調整和功能升級。為方便您申報相關稅費,現通知如下注意事項:
1。報告渠道
可以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度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一鍵式零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申報、消費稅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預繳申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加工基金申報、委托收款申報等相關稅(費)。通過深圳國稅門戶網站首頁,可以直接進入新版電子稅務局,或者快速登錄申報。
可以通過老電子稅務局進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預繳納稅申報等相關稅(費)申報。可以通過深圳國稅門戶網站首頁直接進入老電子稅務局,也可以快速登錄申報。
還可以通過網上電子申報系統(客戶端)申報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季度增值稅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預繳納稅申報等相關稅(費)。
對于不符合相關減免稅會計規則的內容,在申報過程中會給出明確提示。請根據修改后的提示填寫正確的申報數據。減免稅核算的相關核銷規則見附件“減免稅核算數據項規則文件V2.1”
2。減稅和免稅政策的變化
2016年12月31日之后共有47項減免稅優惠條款到期,其中包括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抵扣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收優惠,從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請關注相關減免稅政策的變化。有關減免稅政策信息,請參考附件減免稅政策庫。
來源:深圳市國家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