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局《全面推進營(發票)改革試點工作(2016)8號——關于明確使用一般定額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從2017年1月1日起,提供停車服務的納稅人和低于起征點的納稅人可以繼續選擇使用轉基因配額發票。其他納稅人,原則上不能再使用一般定額發票;使用的一般定額發票應在2017年5月31日前取消(檢查)。
為確保納稅人發票使用平穩過渡,福田區分局將重點組織部署從2017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轉基因配額發票的納稅人專用新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新發票系統)。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特別問題的范圍
發行業務主要包括兩類納稅人:
A類:使用一般定額發票超過起征點但未申請新發票制度的納稅人(不包括提供車輛服務超過起征點的納稅人)
甲類納稅人需辦理驗票和初次出票(需現場購買稅控設備)
乙類:開具升級版一般定額發票超過起征點的納稅人
乙類納稅人需要辦理票據類型的審批和變更(可憑設備辦理,無需重新購買)
二.特殊放行的時間、地點和功能
小時
2016年12月19日至
2016年12月30日(工作日)
接地點
福田區分局四樓中廳
函數[/s2/]
接受票據類型的批準文件
票據類型審批文件的審批
購買防偽稅控設備
稅收控制問題
來源:深圳福田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