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股東不得立即撤回其股份。
2.股東雖然不能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3.股權可以轉讓給公司的外部股東,也可以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人。但是,如果將變更經營范圍的權利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人,現有股東有收購權。如果現有股東反對股權轉讓給外國人,支持者應該購買股權,否則反對違憲。
4.股東嚴重違反公司章程的,其他股東可以罷免該股東,并在該股東被罷免時清算股權。當然,如果被拆遷股東認為拆遷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定代表人有權罷免股東。現實生活中存在因法定代表人需要向公安部門申請股權變更而引發的糾紛。此時,股東可以通過立法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