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召開股東會,對經營范圍的變更做出決策,再產生股東會決議,變更企業股權轉讓的經營范圍;
2.根據決議的內容修改公司章程的經營范圍;
3.攜帶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大股東決議和修改后的章程,還需填寫變更登記通知書;另外帶上公司的股權轉讓、公章、法人章等。,并向碩士機構提交資料和申請;
4.工商部門收到你的申請后會審核資料。如果資料缺失,會要求你補充材料;如果資料完善,經營范圍符合要求,會通知您領取變更后的營業執照;
5.預計公安部門將通知聯合體法人如期取得新的營業執照,屆時將完成經營范圍的變更。
注:以信貸公司為例,需三分之二以上大股東投票贊成變更經營范圍并簽署同次會議決議。控股公司作出變更決定后30日內,需向相關行政機關申請登記,合伙人中小企業和個人獨資中小企業需申請變更登記。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中小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
2.經辦人的證明函原件及檢驗證明;移交給他人的,必須提供承包;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大股東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公司議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1份;
4.公司變更決議或決定(公司決定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原件一份;
5.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需要在行李前核準的,需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明(1封信函、公章和驗原件)
就是這里。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在變更經營范圍時,需要在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不辦理業務不得獨立從事經營范圍以外的企業。一旦查實,就要承擔相當嚴重的立法理由。建議你按照禮儀和法律辦事,避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