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轉讓的商標可能被撤銷
《商標法》明確規定,在一些類似的情況下,已經批準注冊的商標將被撤銷,如商標所有人最近三年未強制使用該商標,或者商標所有人在沒有第一時間立案變更的情況下變更注冊商標數據,或者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及其產品煽情、以次充好、欺騙客戶。
第二,商標轉讓可能違反憲法
《商標法》規定,部分商標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如個別公司注冊過程中的民族歧視標志;有些商標可能不被批準為注冊商標,如缺乏關聯性的商標;申請商標損害他人原有在先基本權利,或者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過個人公司注冊流程并產生一定負面影響的商標,不予核準注冊商標;通過欺騙或其他不絕望的手段注冊的商標將被宣布無效。
第三,商標權的期限很短
商標經商標局核準為注冊商標后,商標所有人自核準之日起十年內享有商標專用權;專有權期滿前一年或者六個月,商標所有人未能在第一時間兼管商標續展的,該商標將被注銷。
第四,商標已經質押,可以使用
商標質押雖然不涉及商標權的變更,但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質押后第一時間未能償還的,該商標將被拍賣或轉賣以償還商標所有人的債務;因此,商標所有人對注冊商標的專用權進行質押后,不得將該商標轉讓給他人。
這只是一種互惠互利,但商標轉讓最糟糕的是找一個有專業知識的全職政府機構,這樣更有保障,上面小系列提到的問題也能很好的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