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地址和注冊地址不完全一致可以嗎?
1.公司注冊地址與具體經營地址不同是不可接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為變更后的注冊公司辦理轉讓登記,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變更營業執照。
2.各地區都給各地區的中小企業授予碩士學位,地區的管理工作不能轉移到注冊公司之外。因此,當中小企業異地經營時,注冊資本主機構難以管理。所以中華民族在立法上有規定。
禁止中小企業異地經營。
所以沒有異地經營權。
3.根據《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依照本法明確規定同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責令限期登記,未登記的,處以人均10萬元的罰款。
其次,
公司注冊
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2.《委任選擇或共同交付中介機構證明書》應由監事會簽署;
3.由發起人特別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的常務董事特別簽署的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的簡報(提交募集和設立),相當于股東大會(設立)的決議;
4.全體發起人或全體董事簽署的公司章程;
5.第三方身份證復印件;
6.常務董事、董事和總經理的辦公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8.居住使用證明;
9.注冊商標預驗證申請表。
第三,
公司注冊
滿足什么前提需要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明確規定,取得公司法人資格必須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公司肯定是非法成立的。
2.公司必須有適當的個人財產。
3.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命名、組織政府機構和娛樂活動。
4.公司必須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娛樂活動,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投產后,當地工商部門也會對公司的指導進行測試。所以一開始就要確認公司的營業地址。如果中間移動了營業地址,需要去公安部門更改
營業執照
。公司從注冊公司的轉讓和登記開始,就要腳踏實地地遵循立法制度,否則中期內沒有必要長期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