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微企業新標準是什么?企業所得稅如何給予優惠?
問題
請問2019年小型微利企業新標準是什么?企業所得稅上如何優惠?
新標準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019〕13號)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國家非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員工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將判斷該企業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
注意1:需要同時滿足上述條件。
注意2: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不再區分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
新報價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征25%的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比如:我公司第一季度應納稅所得額220萬元,如何計算當季預繳企業所得稅額?
答復:
1.不超過100萬元所得部分:%20%=5萬元
2.超過100萬元所得部分:(220-100)50%20%=12萬元
3.預繳應納所得稅額:5+12=17萬元
如何計算人數和資產
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派遣的職工人數。職工人數和總資產指標按企業全年季度平均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我單位2019年第一季度在案例:的總資產,期初1000萬元,期末3000萬元;員工人數期初110人,期末190人;應稅所得230萬元。
答復:
雇員人數:(110 190)2=150
總資產:(100萬,300)2=200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30萬元<300萬元
截至本期結束時的平均員工人數:150 <300
本期期末總資產季度平均價值:2000萬元<5000萬元
因此第一季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