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申請注冊商標之前就把你的商標給注冊了。這個時候該怎么辦呢?創新金融給你具體分析。《商標法》第32條規定“申請注冊商標不得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未注冊商標。”由此可見,商標局是不允許惡意搶注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的。
發現注冊商標已注冊兩期,有兩種解決方案:
1。對未經核準注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申請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進行初審,通過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三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已經注冊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通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在這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注冊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你發現你的商標已經注冊了,不要光想著買回來或者放棄你的商標。首先你要想辦法讓這個商標申請無效,收集注冊商標的證據。比如商標已經實際使用,有一定影響,對方知道商標已經使用但仍然蹲著的證據,用來提交商標局或者法院。
以上是創新金融對商標被他人注冊怎么辦的回答。如果不知道商標注冊,可以選擇代理機構。創新金融可以在成都為您提供商標注冊、代理記賬、資質代理等專業代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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