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在這種背景下,要想合法從事電子商務活動,別說注冊公司,至少要注冊一個個體工商戶。很多網店店主都有注冊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經營。
只要有“牌照”,大家都忍不住想到“交稅”,實體運營商和網店運營商都最關心。十有八九我在嘀咕,開網店只賺幾千塊要不要交稅?你要交稅,我該怎么交?
開網店,登記個體工商戶。一個月幾千元的收入需要交稅嗎,應該怎么交?這是個老套的問題,也是個好問題。
電商法規定電商經營者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享受稅收優惠。從事電子商務,賺取業務收入,如實申報納稅,是理所當然的,也是大勢所趨。個體工商戶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就一個月幾千元的收入而言,根據現行稅法,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如果按季度申報,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所以一個月幾千元的收入顯然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所以不用擔心稅收。
再來看個人所得稅。月收入幾千元的個體工商戶,要有小的經營規模,不會設立規范的賬簿進行核算。對于這類業務實體,一般適用已審批的收款,肯定是定期固定收款。
如何納稅?大概是個體工商戶完成了相關的銀行賬戶和抵扣協議,保證有足夠的余額,系統自動抵扣一筆稅務局核定的稅額。
依法納稅,一個月賺幾千塊,這是光榮的,這是沒有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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