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使用,是在一定情況下,商標所有人的權利與他人的合法利益發生沖突時,為了平衡和公平保護各方利益而對商標權進行的必要限制。商標權限制的正當性可以從商標權人、其他競爭性生產者和公眾之間的利益合理分配、商標法的公正價值以及防止商標權人濫用權利以實現商標法的公共利益等方面來考慮。
商標轉讓限制屬于知識產權限制范疇。但相對于專利權和著作權的限制,長期以來,國際知識產權公約和各國商標立法對商標權的規定較少,反而強調不允許商標權的強制許可。學術界對商標權限制的研究很少。
商標轉讓限制的概念與正當性
(一)商標轉讓限制的概念
商標轉讓限制可以理解為商標所有人的權利在一定情況下與他人的合法利益發生沖突時,為平衡和公平保護各方利益而對商標權進行的必要限制。商標權的限制也可以從廣義和狹義的角度進行分類。商標權的限制是指商標權的權利,其權利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壟斷商標的使用。只要不導致與商標所有人的商品產生特定聯系,其他人就可以在不相關的產品上使用。在作為公共領域的語言層面上,商標不能被排除作為語言使用。
(2)商標轉讓限制的合法性
商標轉讓限制的合法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利益均衡:商標所有人、其他有競爭力的制造商和公眾之間利益的合理分配
2。探索商標法的正義價值:公平合理的社會財富分享方式
3。實現商標法的公共利益:防止商標所有人濫用權利
一般來說,商標轉讓限制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上的。正如實踐者所指出的,“在權利平等的基礎上劃定的民事權利,特別是商標轉讓,在劃定時應當加以限制,以免損害公眾利益。在強調保護商標的同時,也要注意不超出合理的權利范圍,商標權的限制也隨之產生。”
一般認為限制主要包括商標權的合理使用、首次使用人的使用、非商業性使用、權利窮竭等。以下將單獨討論。
金典商標官方網站:
電話:400-082-528
金典商標精品推薦:
03化妝品日用化學品商標:
03化妝品日用化學品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