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注冊商標可以,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可以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冊的店鋪名稱作為申請依據,也可以以許可證上注冊的負責人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時,應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和營業執照。
2.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承包人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時應提交承包人的身份證和合同。
3.依法被允許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關行政機關出具的注冊文件中記載的經營者名義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時,應當提交經營者的身份證和有關行政機關出具的登記文件。
4.自然人申請注冊商標的商品和服務范圍,以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有關注冊文件批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自營農副產品為限。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以上是個人注冊商標的條件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