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賣方商標通知申請成功,該標記可以使用。該商標有效期為10年,在此期間,尋求注冊和認證的商標將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
請注意,發布時間不一定如上文所述,涉及商標使用依據的問題。也就是說,在中國申請商標時,申請人需要提供使用依據,這也決定了發證時間。使用依據分為以下三種。
(1)意向使用:即現在未在美國實際使用,待后期會投入使用。在這種使用意向下申請的,相關的使用證明可在初步授權后6個月內提交,每次可延長6個月最多不得超過3年,并需繳納額外費用。
(2)實際使用:即已經在美國投入使用,需要提供在美國已經投入使用的證據
(3)基于國外注冊:比如申請人國籍是中國,并且同一個商標已經在中國注冊成功(在美國申請時范圍必須限制在中國注冊的商品(服務)范圍內),需要提快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注冊日期等。
根據申請依據,獲得注冊證書的時間不同。如上所述,如果在公告期內沒有異議,PTO會出具注冊證明,這其實是針對申請依據是實際使用的申請人。如果商標注冊申請是基于申請人的意圖,PTO將在初步授權公告期結束后發出通知。申請人可以使用該商標,并在6個月內提交使用聲明。只有在提交并通過使用聲明后,PTO才會頒發注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