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形式審查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申請文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簽名/印章是否缺失)、商標圖案規格的審查、明確的程序和必要的說明、分類審查(填寫商品/服務的審查)。
商標申請注冊風險評估后,商標申請主體選擇標準樣品和商品項目進行商標申請注冊,并可獨立或委托代理機構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注冊文件,商標申請注冊由商標審查合作中心正式審查。
形式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商標申請主體資格是否符合要求,申請書填寫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商標圖樣的規格、定義是否符合要求,商標服務項目填寫是否正確、規范、具體,商標申請注冊的正式費用是否交納,所要附的文件、說明是否齊全等。
根據目前的考試進度,商標申請注冊的主體將在3個月左右收到正式考試的結果。根據形式審查的不同結果,商標申請注冊主體將收到三份正式文件——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 《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和《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表示商標注冊申請手續齊全規范,費用已經交納。商標局將正式受理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商標將排隊進入下一個實質性審查階段。《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表示申請手續基本齊全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充補正或者提交文件。此時,商標申請注冊的主體應當按照商標局的要求在30日內補正,并退回商標局。只要在限定時間內補正完畢,商標注冊申請日期可以保留;商標注冊申請更正的常見原因包括:申報的商品和服務名稱不規范、商標圖案可識別但不夠清晰、商標為修飾詞或不常見字體。《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指商標注冊申請手續不全、申請文件不規范或未繳納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商標局將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并說明具體理由。商標注冊申請人收到《商標法實施條例》后,不服的,可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或者不申請的,商標注冊申請視為無效。
形式審查的另一個重要目的是確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根據0第18條規定,商標注冊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之日為準。這個日期對于商標申請注冊的主體尤為重要。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信息,2016年中國商標注冊申請數量達到369.1萬件,商標局2016年每天收到1.5萬件商標注冊申請,不包括115個法定節假日。所以對于已經決定申請注冊商標的經營者來說,每天早早提交注冊申請,就意味著已經消除了商標近似件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