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系第號、第號、第號、第號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上述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均包括白酒。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授權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杜康公司)使用上述商標并以自己名義維權。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白水杜康公司)系第號商標專用權人,但在其生產的白酒包裝上淡化"白水"、突出"杜康",洛陽杜康公司認為構成商標侵權,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
經審理,法院認為白水杜康公司未能規范其注冊商標的使用,淡化‘白水’,突出‘杜康’,容易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和誤解,造成市場混亂,構成商標侵權,責令白水杜康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償洛陽杜康公司經濟損失1500萬元。
典型意義
杜康酒是我國歷史文化名酒,被稱為中國酒業鼻祖,白酒之源?!岸趴怠鄙虡伺c“白水杜康”商標之爭的實質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確定所有權邊界,規范使用有幾千年歷史的民族傳統品牌。本案本著尊重歷史、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誠信共存、包容發展的原則,依法妥善處理糾紛,有利于規范白酒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促進市場經濟良性循環,充分體現了加強歷史文化品牌保護的司法決心。
南京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