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字號都因為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而遭受損失。同仁堂、瑞其香、御圣堂、全聚德、同德福等老牌都經歷過商標糾紛。全聚德集團前董事長蔣俊賢曾坦言:“全聚德早年也遇到過類似情況。比如香港有人提前注冊了全聚德商標,我們花了10倍的價錢買回來。”
那么,如果舊名字被別人注冊了呢?最高法58號指導性案例如下:
1、“老字號”因歷史原因中斷經營期間被他人將該字號注冊為商標的,“老字號”的傳承人在善意的前提下,基于經營的延續性,仍可將“老字號”登記于(企業)字號中。
2、但是,“老字號”傳承人應規范使用(企業)字號,不得突出使用(企業)字號中的“老字號”部分或將(企業)字號中的“老字號”部分作為商標使用,以致使公眾誤解。
川渝“同德富”事件
2016年,成都同德富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同德富)起訴同德富桃片繼承人、重慶合川同德富桃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同德富)負責人于曉華及其公司擅自使用自己的商標,要求賠償。
同德福桃片是中國著名的小吃,已有100多年的歷史。
邊肖在商標局網站上查詢到,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成都同德福公司商標“同德福同德福、涂”于1998年10月14日注冊,獲準用于第30類桃片(餅)等商品,專有權延續至2018年1月13日(已完成續展)。
姜,成都同德福創始人,曾任合川桃片廠銷售經理。2000年,江創立成都同德富,并注冊使用同德富商標。
重慶同德富公司接到訴訟后,立即提起反訴:于曉華作為“同德富”的第四代繼承人,表示其在重慶同德富公司的注冊是善意的,其個體工商戶名稱并未侵犯該商標。他與“同德富”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成都同德富就是那個搭便車蹭名字的人。
據悉,原告各種產品外包裝使用“老字號”、“百年老字號”字樣,使用“同德牌桃片簡介:同德牌桃片創作于清乾隆年間(或1840年),歷史文化悠久”字樣。
其實成都和這些描述沒有關系,有造假的嫌疑!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3日作出(2013)宇易鐘發民子楚第00273號民事判決:一、成都同德富公司立即停止本案涉及的虛假宣傳行為。二.成都同德福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五天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以消除其影響。3.駁回成都同德福公司的所有索賠。4.駁回重慶同德富公司和于曉華的其他反訴請求。一審宣判后,成都同德富公司不服,提起上訴。2013年12月17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3)高玉法鐘敏字第00292號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節選自《指導案例58號: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合川區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曉華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
案件已結案,重慶同德福不負責任,但“同德福”商標第30類仍在成都同德福受眾群中。只要成都同德福符合生產推廣,法律就會保護其合法權益。
當兩種同德福桃平板出現在消費者面前時,是否真的能分辨出誰是真正的老字號是個問號。
如果重慶同德富能夠提前規劃,搶先申請同德富商標,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