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運營良好時,因業務規模擴大需要調整組織架構,很多高管在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時爭議很大。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區別?我們應該如何決定?一般會從工商和稅務兩方面考慮,當然還有一些附加因素。
如果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間業務同質化嚴重,未來有資產配置或者大量資金往來的考慮,經營風險較低,可以考慮注冊分公司,因為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間可以合并計算所得稅, 而如果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間會出現一方有盈利,另一方長期虧損的情況,也會被認為是為了合并納稅而設立分公司。
如果一個公司在一段時間內迅速擴大規模,在全國多個城市設立分公司,那么大部分都是分公司的形式。
因為分公司銷售的產品是總部統一研發的,而且母公司有很多研發部門。d人員和管理成本高,而且各個分公司的盈虧情況也很不均衡。有的分公司可能盈利不錯,有的可能虧損嚴重,所以合并納稅會有很大優勢。
如果是注冊子公司,就需要考慮轉讓定價。
如果當地稅收政策優惠,一定要合理有效使用,一般注冊子公司會更靈活。
比如很多上市公司會在稅收洼地注冊銷售公司,這完全是出于稅收籌劃的考慮,而不是業務擴張。
此外,在選擇分行或子公司時,還有一些額外的因素需要考慮。
例如:
1.以后分公司轉為子公司會更復雜;
2.母公司負有償還子公司債務的責任,而子公司債務相對獨立;
3.子公司業務獨立,經營范圍更加靈活;
4.子公司可以引入新股東,甚至單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