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南山區關于疫情期間開辦貸款貼息項目的通知【/s2/】
一、報道時間
從2020年10月12日9:00到2020年10月26日18:00。這個時候就是網上申請的時候了。在線申請后請保持手機開放,收到系統短信通知審批后,按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紙質材料。
二、經費標準
(1)2019年企業納稅額50萬元(含)以上,6個月實際支付利息70%(利息從起息日起實際支付6個月,展期貸款從展期日起計算)。給予最高50萬元的優惠;
(2)2019年企業納稅額20-50萬元,6個月內實際支付利息70%(利息從起息日起6個月內實際支付,展期貸款從展期日起計算),最高20萬元。折扣;
(3)2019年企業納稅額在20萬元以下,6個月內實際支付利息的70%(從起息日起6個月實際支付利息,展期貸款從展期日起計算),給予最高10萬元。折扣;
(4)稅額以上一年度稅務部門出具的“自繳稅”總數為準;
(5)對已獲得市級疫情貸款貼息的企業,補貼標準調整為“6個月實際支付利息的50%”;
(6)本項目總量控制。補貼資金需求超過預算計劃的,按比例調整項目計劃補貼資金安排計劃;
(七)每個企業可以申報3筆貸款。
三、申請條件
(一)在南山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2019年企業營業收入和納稅額均大于0(納稅額以上一年度稅務部門出具的“自繳稅款”總數為準);
(3)流動資金有限的人民幣貸款,貸款用途必須符合企業日常業務周轉用途,貸款申請主體必須是企業;
(4)2020年2月至4月在深圳合法取得銀行人民幣貸款(展期視為新,貸款日期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五)單筆貸款實際存在3個月以上的,展期貸款的付息期從展期時間開始計算;
(6)申請項目時,項目已在南山區智能金融服務平臺備案(貸款貼息項目已完成,還款期內未發生逾期還款、拖欠利息等違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