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稅收違法行為會被企業列入黑名單?財政部制定并發布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會計法制和會計準則必須不斷完善和加強,以適應環境變化,會計從業人員必須轉變觀念、創新,會計監督和宏觀管理必須改進監督方式,形成監督合力,牢固樹立服務理念。
稅收違法行為黑名單公布,是指向社會公布偷稅、逃稅、出口退稅詐騙、拒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等八類稅收違法行為。
一旦上了黑名單,不僅案件的違法事實、法律依據、處罰會公開,違法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也會一一公開!
【/s2/】(1)企業發生以下八種稅收違法行為,符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披露辦法》第六條的,將被列入“黑名單”:【/S2/】
1.納稅人偽造、涂改、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拒絕申報或者謊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應核定補繳稅額在100萬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應核定補繳稅額占該年度全部應納稅額10%以上的;
2.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欠繳稅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3.以虛報出口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
4.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納稅的;
5.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
6.虛開普通發票100張或者金額40萬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章的;
8、雖達不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
(2)業務異常列表中將列出四種情況:
(一)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二)企業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布相關企業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三)企業公開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4)無法通過注冊地或營業地與企業取得聯系。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S2/】(3)從2016年11月1日起,企業違規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將納入“黑名單”;
(一)未按機動車實際銷售總價和收取的額外費用開具2次以上(含2次)發票或者情節嚴重的;
(二)違反規定低價銷售同一輛機動車并開具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然后開具其他增值稅發票,導致少繳車輛購置稅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節嚴重的;
(3)違反發票管理規定開具的其他發票導致少繳車輛購置稅2次以上(含2次)或情節嚴重的。
【/s2/】如果不小心被列入黑名單,是否意味著沒有翻身的機會?
回答:當然不是!也有辦法從“黑名單”中釋放!
根據《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披露辦法》第九條,當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根據《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披露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列入“黑名單”時,可以按照《稅收處理決定》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只將案件信息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
案件信息向社會公布后,當事人符合前款規定的,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應當決定停止發布,退出公告欄,并通知實行稅收、滯納金、罰款聯合處罰管理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