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外國公司可以直接在深圳設立分公司嗎?【/s2/】目前,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有兩種情況:一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另一種是“合同管理”的管理模式。其他商業模式暫時無法建立。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國務院沒有頒布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
【/s2/】外商投資公司分公司變更名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s2/]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執照》原件及所有復印件;
(3)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應當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企業印章,標明“與原件一致”);
(4)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填寫申請表);
(5)公司登記機關出具的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企業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