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言
針對近期網友的舉報,我委發布的《關于規范公司登記準入條件的意見》(深交所[〔2016〕208號)已在微信圈內傳閱,其中包含以下內容:“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區域性商業實體必須提交紅件租賃證明后,方可進行登記”。現鄭重聲明如下:
1.我委從未下發過《關于規范公司登記準入條件的意見》,相關信息純屬捏造;
2.相關網絡平臺和個人應立即刪除此類缺乏事實依據的信息,停止侵權行為;
3.本委員會將繼續關注相關事件報告。對于此次事件對公眾造成的誤解和對正常注冊秩序的影響,我委員會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并將依法追究信息發布者的法律責任。
深圳市場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