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宅可以注冊公司嗎?商業體制改革全面實施以來,為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7號)關于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的規定,SAIC一直要求工商部門簡化登記手續,堅持市場主體可以做法律禁止的事情的原則。只要申請人能提供合法使用住宅(經營場所)的證明,就應當予以登記。
根據《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地方管理的實際需要,按照方便市場主體準入、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的原則,自行或者授權下級人民政府對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條件作出具體規定。經過跟蹤了解各地的實施情況,目前各省市都制定并實施了住宅(營業用房)管理規定,只有少數城市尚未出臺規定。
從各地實施情況來看,目前主要做法如下:
【/s2/】一、“一個地址多張照片”方式,即多個市場主體可以在同一個地址注冊,可以辦理多個營業執照;
第二種是“一張照片多次訪問”方法。企業在同一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時,無需辦理新的營業執照,現有營業執照上可以標注包括多個分支機構經營場所在內的多個地址;
三是創新了集中登記、商務秘書企業等新的戶籍登記方式。政府將特定區域指定為特定行業特定企業家和企業的住所,或者秘書企業管理住所,解決場地資源稀缺問題;
第四,放開戶籍[/s2/]。目前大部分地方允許將住宅樓宇登記為營業用房,但只需提供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文件。一些地方有條件地放寬了住宅業務的注冊條件。比如重慶、陜西等地區都規定了從事特定行業(如電子商務、無實體店的網上交易服務、創意、設計等)的企業。)不需要出具行業委員會認可的條件。
家庭住宅可以注冊公司嗎?推廣方便居住(經營場所)登記是一項綜合性工作。住宅(營業用房)管理涉及政府規劃、土地、房屋等多項政策法規,由土地、規劃、房建、房管、公安、環保、安全監管等部門依法管理。各地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各地出臺的文件和措施也不一樣。我們正在引導當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推動政府進一步研究簡化居住登記的方式,提高可操作性,進一步釋放和利用各種場館資源,降低創業門檻和限制,有條件、有計劃、有步驟地放寬居住(經營場所)條件,在允許“一地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記”等便捷模式的基礎上,釋放居住(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