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兩證合一”是什么?關注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全國推行!從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合一”改革。兩證合一是指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到窗口辦理個體工商戶的工商和稅務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稅怎么辦理?20個重點問題指導您:
1。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是什么?
答: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登記制度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登記時依次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的工商和稅務。“兩證合一”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是商業體制改革的又一新舉措。
2。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兩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義是什么?
答:個體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中國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重要主要形式。中國個體經濟在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促進就業和創業、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全面實施“兩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商業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加快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手續更加便捷、內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優化、資源更加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手續,方便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大力推進大眾創業和創新。加快這項改革可以有效促進工商、稅務等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的效率。這對促進權力下放,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3。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答: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公民只需填表并提交一套材料到窗口辦理個體工商戶的工商和稅務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具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所取代。同時,在工商和稅務部門實現個體工商戶數據和信息的實時共享。通過“兩證合一”,實現一照一碼、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個體工商戶的便利性。
4。這次改革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則?
答:這項改革遵循三個原則:
第一,方便高效。按照手續簡單、許可高效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模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個體工商戶登記。
第二,標準化、統一化。即按照優化整合整合的原則,科學制定“兩證合一”的注冊流程,實行“兩證合一”的統一注冊程序和要求,規范注冊條件和注冊材料。
第三,統籌推進。大力推進一站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將“兩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納入考慮,與電子登記管理全過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共同推進。
5。「兩證合一」的實施范圍是什么?
答:“兩證合一”適用于我國個體工商戶,包括港澳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臺灣省農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
6。“兩證合一”是什么時候開始實施的?
答: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省(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兩證融合”試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向新開業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其他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兩證融合”。
7。什么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答: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應為法人和其他組織建立全面、穩定、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碼設計為18位,由五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第一位)是注冊管理部門的代碼,9表示工商部門;
第二部分(第二位)為機構類別編碼,2表示個體工商戶;
第三部分(3-8號)是登記管理機關的行政區劃代碼;
第四部分(數字9-17)是主體識別碼;
第五部分(第18位)是校驗碼。
一個科目只能有一個統一編碼,一個統一編碼只能分配給一個科目。主體注銷后,保留代碼,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8。兩證融合后加載統一社會信用碼的營業執照有什么作用?
答:兩證融合后加載統一社會信用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
9。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取得“兩證合一”營業執照后,是否還需要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
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對“兩證合一”的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需要單獨辦理稅務登記證,即實行“兩證合一”后,新個體工商戶無需在領取營業執照后3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
10。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取得“兩證合一”營業執照后,是否還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何時申報?
答:實行“兩證合一”后,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無需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但在首次辦理涉稅事宜時(如發生納稅義務時,應自行辦理納稅申報或代領發票)應到稅務機關確認登記信息,接受稅務管理。
11。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取得“兩證合一”營業執照后,到哪個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
答:實行“兩證融合”后,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應持“兩證融合”營業執照到生產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納稅。如果在辦理涉稅事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撥打12366。
12。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在取得“兩證合一”營業執照后,長期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是否會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答:實行“兩證合一”后,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及其他相關涉稅活動結束后,應及時到稅務機關履行納稅申報義務。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后長期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的個體工商戶(原則上不超過一個納稅年度),在日常管理中由稅務機關納入風險管理范圍。經核實已經發生納稅義務的,稅務機關將根據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及時履行納稅申報義務。
13。“三證合一”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換證工作。“兩證合一”是否設定了換證期限?
答:個體工商戶“兩證合一”沒有過渡期。地方政府可以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發營業執照,但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經營者的意愿,不得對兩證合一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組織強制換發執照。
14。“兩證合一”實施前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答:尚未取得“兩證合一”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繼續有效。但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在申請變更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換發“兩證合一”營業執照。
15。個體工商戶在換發“兩證合一”營業執照時是否需要領取原稅務登記證?
答:個體工商戶在換發“兩證合一”營業執照時,無需領取原稅務登記證。個體工商戶變更證照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其相關信息,原稅務登記證自動宣布無效。
16。個體工商戶換發“兩證合一”營業執照后是否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答:個體工商戶應盡快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碼變更(如更換和發放稅控設備等)。)后換發“兩證合一”營業執照。
17。兩證合一后個體工商戶應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答:兩證合一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對于已接受稅務管理的“兩證合一”個體工商戶,主管稅務機關可通過獲取工商部門共享的變更登記相關表格信息,維護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相關登記信息,無需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18。“兩證合一”的個體工商戶在注銷登記時,是否必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
答:對已實行稅收管理的“兩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登記時,應先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由稅務機關開具《完稅證明》。其他個體工商戶仍按原規定申請注銷登記。
19。什么是完稅證明?“兩證合一”實施后,是否所有個體工商戶在注銷登記時都要提交證明?
答:《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已繳納稅款并完成相關涉稅事項后,可以依法注銷登記的憑證。是已接受稅務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其他個體工商戶仍按原規定申請注銷登記。
20。稅務機關開具《完稅證明》后,有“兩證合一”的個體工商戶應在多少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答:具有“兩證合一”的個體工商戶,應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辦理注銷登記。“兩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超過30天的,由其主管稅務機關納入稅收風險管理。